| 设为主页 | 保存桌面 | 手机版 | 二维码
普通会员

郑州市振农科技有限公司

农药制剂、原药,叶面肥,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批发销售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程先生
  • 电话:0371-86551595
  • 手机:15378775981
友情链接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农药有效期鉴定五法
新闻中心
农药有效期鉴定五法
发布时间:2014-11-0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5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农药是重要的农用物资,对农业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可是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农药品种,我们如何来辨别有效农药特别是农药是否在有效期内呢?农药有效期鉴定五法

  直观法

  对粉剂农药,先看药剂外表,如果受潮结块,药味不浓或有其他异味,并能用手捏成团,说明已经基本失效;对乳剂农药,先将药瓶倒置,如果药液混浊不清或出现分层(即油水分离),有沉淀物生成或絮状物悬浮,说明药剂可能已经失效。

  加热法

  适于粉剂农药。取农药5~10克,放在一金属片上加热,如果产生大量白烟,并有浓烈的刺鼻气味,说明药剂良好,否则,表明已经失效。

  漂浮法

  适用于可湿性粉剂农药。先取200克清水放于容器内,再取1克农药,轻轻地均匀撒在水面上,仔细观察,1分钟内湿润并能溶于水的为未失效农药,否则为失效农药。

  悬浮法

  适用于可湿性粉剂农药。取农药30~50克,放在玻璃容器内,先加少量水调成糊状,再加入150~200克清水搅匀,静止10分钟观察,未失效的农药溶性好,药液的粉粒细小,沉降速度慢且沉淀量少。

  溶解法

  适用于悬浮剂农药。把有沉淀物的农药连瓶一起放入50℃~60℃温水中,1小时后观察,若沉淀物慢慢溶解,说明药剂尚未失效,否则说明已经失效。

  其实,农药失效并不一定是由于购买了失效的农药,也有可能是长时间防治忘了使用,这时若是要再次使用,就必须对农药的有效性进行判定了。更多实用农业技术资讯,请访问中国农药第一网
(本文来源:企业new.nongyao001.免费信息/show-57564.html)